宣威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方案
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阅读:1896 次 日期:2011-10-24 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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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委托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而面试又是公开招聘工作中最能体现公平、公正且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面试工作中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面试工作纪律,做到“阳光面试”。为做好我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笔试后的面试工作,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宣政发〔2011〕36号)和《宣威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宣人社〔2011〕3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宣威实际,制定如下面试实施方案。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的确定

笔试后,面试对象的确定,按《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必须经资格复审合格。

1.每一个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的,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第一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则并列第一名者进入面试;如第二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则3人均进入面试(其余依此类推)。

2.特殊岗位需要等额面试的,必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能进行等额面试。其中: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须报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审核同意并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聘用。

3.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免笔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均进入面试。

4. 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足1:2的,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于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如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进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聘用。

三、面试方法、内容及总分

(一)面试方法:原则上,面试以考察面试对象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为主,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设定评分标准或评分参考。面试现场采用录音、摄像设备记录全过程,录像资料存档。

(二)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以及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能,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前自行确定。

(三)面试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

为保证面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面试考官在各招聘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1:3的比例,从相关部门推荐政治素质强、思想品德高尚、业务素质良好、公道正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随机抽签确定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其中一人为主考官,负责主持面试工作。工作人员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中抽调。

面试考官及面试工作人员一经确定,必须将通讯工具交由纪检监察人员保管。

五、面试试题

面试试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现场监督下,由面试考官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和要求等独立命制,给定标准答案或评分参考,按步骤评分。试题命制完成,即交由纪检监察人员密封签字保管,直至面试前经考生验证密封完好才能启封。

六、面试前准备工作

(一)面试前半小时,面试对象须将通讯工具交纪检监察人员统一保管,待面试工作结束再发还持有人。

(二)面试对象进入待考室,由纪检监察人员现场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等候面试。

(三)面试考官进入面试考场做好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面试工作的实施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和《面试方案》规定的招聘办法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但必须于2011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二)每位面试对象的面试时间一般在20分钟左右。面试对象超过规定时间的,考官可酌情扣减面试成绩。

(三)面试工作由主考官主持,负责宣读试题、组织面试工作、宣布面试成绩等,其他考官按试题和评分办法评分。评分过程中,考官须按评分标准或评分参考独立评分,不准交头接耳,相互串通。

八、评分办法和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按岗位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能透露姓名、毕业学校、父母姓名等相关信息,违者在面试成绩中扣减10分。严重违纪者,取消面试资格和拟聘用资格。

面试考官实行实名制评分。评分表签名后交计分统分人员,按照计分统分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得的平均分为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最后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成绩计算统计复核后,交纪检监察人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布成绩,并由面试对象签字确认。整个面试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九、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依据面试对象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免笔试的面试对象,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一)一个岗位按1:2比例进入面试的,根据面试对象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拔,综合成绩最高分者即为拟聘用人员。

(二)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则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四)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须经市级及其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曲市人〔2010〕26号文件进行体检。

(五)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余下的招聘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只递补一次)、公示,并进行体检。

(六)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面试组织工作的人员,与面试对象存在回避关系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在面试工作中,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树立保密观念,确保面试工作的客观、公正和保密,若发现泄密或评分、统计显失公正,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面试考官及面试工作人员凡与面试对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所列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正的,应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泄露面试内容及其它面试工作秘密的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等)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者后果自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人员、未按要求到指定面试考场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导致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足1:2的岗位,可继续进行面试。

(五)面试对象应当遵守面试纪律,听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在面试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须征得工作人员的同意,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对于违反面试纪律的面试对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的处理。

十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考试招聘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十二、其它

(一)本面试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严格执行。

(二)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本方案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监督电话:0874-7166304、7166308。

(五)各招聘单位面试办法附后:

1.宣威市2011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实施办法

2.宣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委托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办法

3.宣威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面试方案

4.宣威市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面试方案

5.曲靖日报宣威记者站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

6.宣威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

7.宣威市规划局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实施办法

8.宣威市龙场镇事业单位2011年委托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办法

9.宣威市务德镇事业单位2011年委托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办法

10.宣威市东山镇事业单位2011年委托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办法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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