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和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宣人社〔2011〕33号)的有关规定,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批准的《实施方案》,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免笔试的硕士学历报考人员,已交费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目的:资格复审是对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届时若有与资格复审要求不相符的报考人员,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若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五年内禁止参加全市范围内的 。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11月2日(两天),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地点: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宣威市建设东街278号)。
四、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报考人员提供:
1、《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
2、《毕业证书》;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
4、笔试《准考证》;
5、加分证明材料;
6、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
7、报考人员未就业保证书;
8、已婚人员还须提供生源地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其他:
(一)201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则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但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聘用资格。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全市范围内的 。由于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六、面试
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笔试后需进行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2日。
(二)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的人员于各单位面试当日上午8:30分前,到该单位人事科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所需证件: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和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复审合格证明。
(五)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内容以考察面试对象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为主,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给定标准答案,分步骤评分。具体详见各单位面试办法。
(六)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面试开始2天以前,由本人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书面提交《放弃面试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岗位拟招人数不足1:2的,不再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往下递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人数不足1:2比例的岗位,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进行等额面试。
(八)面试纪律
1、进入面试的人员,如发现有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况或超过规定时限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10月24日后通过《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和《宣威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到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也可到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74-7166304。
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附:《宣威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案》及各单位面试办法
曲靖宣威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