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威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宣人社[2011]33号)文件要求,制定宣威市规划局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实施办法。
一、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宣威市规划局拟招岗位和报名考试情况,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内容及面试题目
面试内容为拟招岗位相关综合素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技能,采用口述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题参照笔试题型,给定标准答案,按步骤打分。每个考生面试时间限定在20分钟以内。
三、成立面试领导小组
成立面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面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规划局,具体负责面试各项业务工作。
四、面试考官确定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纪检监察、人社部门的现场监督下,从住建系统内推荐政治素质强、思想品德高尚、业务素质良好、公道正派并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1人,按3:1比例随机现场抽取7人组成考官组,由领导小组在考官组成人员中指定1人为主考官;主考官的职责是组织命题,制定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并在面试过程中组织面试工作、宣读试题和宣布面试成绩等。面试考官一经确定,即上交通讯工具并进入全封闭式管理。
五、面试题目的命制和保密
(一)面试命题人员在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的监督下,封闭独立命制面试题目,并分步骤给定评分标准答案。试题命制完毕,即交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复印、密封、签字后封存,面试前交面试对象代表检验密封是否完好后当众启封。
(二)参加面试命题的人员须严守面试纪律,不得向包括面试对象在内的任何人泄露试题及标准答案,违者,取消命题及考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考生管理
面试前,实行考生统一集中地点,统一收交通讯工具管理。设置待考室和候分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2名工作人员分别监管,避免相互串联、漏题。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由主考官宣布待考纪律和进入考场的有关规则。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报顺序号,若报报考单位和姓名,扣减面试分10分。
七、评分办法
面试实行考官实名制评分,每位考官独立评分。评分表经考官签名后交统分人员,按统分规定,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得的平均分为面试最后得分。考生面试得分由主考官当场宣布,即下一个考生面试完毕宣读上一个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单一式两份,考生和主考官各执一份,由考生签名认可后生效。
八、选拔录用办法及程序
1、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初选人员。
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3、初选人员须经市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余下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
5、面试领导小组将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
6、审核并办理就业手续。
九、面试时间和地点
按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宣人社[2011]33号)规定的时间完成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通知。
十、面试程序
(一)办理面试考生确认手续。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经纪检监察人员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面试。
(二)领导小组现场抽取面试考官并指定主考官。
(三)组织抽取考生面试顺序号。
(四)召开考官会议,由主考官宣布面试考场规则。
(五)召开考生会议,由主考官宣布面试纪律。
(六)考生代表验卷,纪检监察人员现场启封。
(七)按面试顺序逐一进行面试。
(八)考官评分。
(九)统分人员计算成绩,交主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确认。
(十)现场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十一)公布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并上报面试结果。
十一、面试监督
设纪检监察人员2人为固定监督员,负责现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信息中心负责面试全程录像。
十二、其他事项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根据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按要求到现场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不服从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安排的当场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人数与录用人数不足1:2的岗位,可继续进行面试。
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