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专门学校公开招聘教育辅导员公告
根据《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禄委教组〔2025〕2号)要求,为解决严重不良行为学生“学校不敢管、家长管不了、社会很无奈”问题,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预防、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教育辅导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性质
本次招聘由教体局与具备资质的禄劝永鑫商贸有限公司合作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教育辅导员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专门学校(原双化小学)工作,其中男性6名,女性3名。教育辅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主要负责协助学校开展队列训练、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及矫治教育、维持教育教学秩序及学生纪律等工作。
三、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育辅导员由学校实行统一管理,每月薪资3500元(含“五险”),学校提供食堂及宿舍,食堂收取一定伙食费。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招聘年龄范围: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户籍不限;
5.身高:男性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身体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退伍军人优先;
7.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学校安排;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或曾因违反单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教育辅导员工作的;
7.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县公安局、县教体局、禄劝永源鑫商贸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9日—8月1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共14天;
2.报名地点:禄劝永源鑫商贸有限公司二楼综合办公室(禄劝凤家古镇C区24-1号),联系电话:0871-68915488;
禄劝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中心
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凤瑞路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网络报名;
4.报名材料: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专门学校公开招聘教育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
(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专门学校公开招聘教育辅导员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户口册、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5.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对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40元。
(三)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完成后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因考生提供材料不全等个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1)时间:2025年8月4日09:00;
(2)地点:禄劝民族实验中学足球场内;
(3)项目:体能测试共设2个项目,男子体测项目: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子体测项目:纵跳摸高、800米跑。体能测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4)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面试
(1)时间:2025年8月9日09:00;
(2)地点:禄劝永源鑫商贸有限公司(禄劝凤家古镇C区24-1号);
(3)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70%,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成绩现场予以公布,签字确认后离场。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体能测试×30%。面试成绩与体能测试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选调环节,若面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均相同,须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环节,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综合成绩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在县教体局、禄劝永源商贸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到县级及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后续环节,空缺的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方可聘用,并进行统一安排工作。
(八)录用
1.培训结束后,被录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禄劝永鑫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该公司以劳务派遣到专门学校(原双化小学)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
2.公示期满5天,联系不上报考人员本人的。
(二)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若发现与本方案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情况,取消报名资格。
(三)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者,取消报名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四)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期间发现有癫痫病、癔病、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的,或存在上述症状的既往史的,以及存在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本方案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871—68912756
县教体局监督电话:0871—68915026
附件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专门学校公开招聘教育辅导员报名表.doc
附件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专门学校公开招聘教育辅导员报名诚信承诺书.doc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EIKt8xYfPs4Ku57nYKI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