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院可持续、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临沧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8名。
一、引进范围
面向全国。
二、引进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岗位、名额
引进18名事业编制教师,其中,思政教师2名,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教师3名,畜牧兽医专业教师1名,茶叶生产加工专业教师1名,药学教师2名,中医康复技术教师2名,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4名,人工智能专业教师1名,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教师2名。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安心工作,严格认真履行与学院签订的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和聘用合同。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含2023年、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4.能胜任应聘专业的教学工作,在聘用后2年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能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内容,不断学习教育理论。
5.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6.能积极参与或承担学院课题研究任务,组织或参与编写校本教材。
7.相关岗位及专业要求如下表:
(三)不符合引进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参加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被确定为拟录用(聘用)的人员。
5.聘用后与聘用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18:00止。
2.现场报名:公告发出之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工作日8:30-18:00;报名地点为临沧职业学院农林学院B-502室。
3.报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全日制)和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学习成绩册、《临沧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临沧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花名册》。(为便于汇总《报名登记表》《报名花名册》必须按原表格样式填写打包提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学历+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后,上传至邮箱:13211932023@163.com。现场报名的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二)资格初审
学院人才引进工作专班根据报名人员上传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按引进对象、引进条件、报名提交材料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程序。原则上每个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需达到3:1方可组织考试,若应聘岗位人数不足,须报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达2:1以上的(不含2:1),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达2:1及以下、1:1及以上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达不到1:1的,等额裁减引进计划数后进行面试,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将于2025年7月28日12:00前以电话或信息的方式告知并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5年8月2日(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为准。
3.其他情况说明:笔试主要测试引进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长90分钟,笔试结束后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2人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和计划引进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仅1人的,等额进入面试环节。若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计划引进人数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25年8月6日(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3.其他情况说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2:1面试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当日进行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员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综合成绩100分,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的考生,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得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2.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考试的岗位,根据引进岗位计划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采取面试方式考试的岗位,根据引进岗位计划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按拟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体检之前,须签订《临沧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体检诚信承诺书》。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按管理权限由公安部门负责完成。
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通知考生本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临沧职业学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临沧职业学院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复检时必须由临沧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资格复审
2025年8月12日至13日,学院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所提交报名登记表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真实。复审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全日制)和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册、普通话等级证、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和体检结果合格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八)考察
2025年8月14日至17日,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征求意见、入职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引进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对于高校毕业生将向所毕业学校发函征求在校学习和表现情况。
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岗位,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采取面试的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引进公告的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否则不予受理。对不予聘用或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报临沧职业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报临沧市教育体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完成后,服从学院安排工作,成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转正定级。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违约责任
若出现违约的引进人员,按就业协议和附属协议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后,学院才给予办理解约手续和退还就业协议书。
四、有关要求
(一)临沧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二)参加组织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公平公正抓好引进招聘工作,对违反引进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引进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引进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引进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引进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四)参加应聘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引进招聘纪律和考试秩序,对违反引进招聘纪律、参与考试作弊、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在引进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中止或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学院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聘用人员在学校的服务期不得低于6年。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临沧职业学院按有关规定到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转存。
五、指导与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人才引进工作在临沧市教育体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邀请临沧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临沧职业学院办公室电话(兼传真):0883-8880060。
彭老师:13398835948。
苏老师:18908837048。
周老师:13398836761。
监督电话:166690077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83-2160142。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83-2124315。
中共临沧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临沧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83-2122531。
学校纪检监察室:16669007717。
附件1.临沧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临沧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花名册.docx
附件3.临沧职业学院2025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资格复审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4.临沧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体检诚信承诺书.docx
临沧职业学院
2025年7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3vjfMazaNwPTb-s11QoZ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