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市级三个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控制的原则。
(三)坚持宏观指导、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11年市民宗委三个下属市级宗教团体公开考试招聘3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其中曲靖市伊斯兰教协会1人(限回族)、曲靖市佛教协会1人、曲靖市基督教协会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曲靖市户籍,在全市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
(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限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政治专业、文秘专业。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任职资格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5.曾在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中存在下列情形的人员:考试作弊的人员、在报考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而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而放弃面试的人员、通过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用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而不到所报考岗位工作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二)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10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曲靖市民宗委办公室(曲靖市文昌街78号市政府大院西楼二楼)。
(四)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含是否在职在编及任职情况)、工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免冠半寸同底彩照三张。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2011年10月12日至13日发放准考证。
(五)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缩减招考计划数岗位或取消相应岗位,并及时通知考生。
(六)相关学历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命题、试卷制作、阅卷由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单位进行,组织报名、考点设置、制作准考证、监考、试卷接送、保密、公布成绩等考务工作由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市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总分为250分。《综合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50分。《综合知识》科目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1版)》;《专业知识》科目宗教理论政策法规和宗教工作知识,复习资料自备。
(二)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考《综合知识》,下午3:00—5:00考《专业知识》。10月14日下午3:30—5:30考生认知考场。
(三)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六、笔试加分
报名参加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下属市级三个宗教团体工作人员的加分,按曲政发〔2011〕57号文件规定执行并出具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2011年10月10日前到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加分材料经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加分的,由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七、成绩公布
2011年10月24日,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告笔试成绩的当日通过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民宗委网页和曲靖市民宗委公告栏公布成绩。需要查分的,可于2011年10月25日到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查分手续,查分结果于10月26日在市民宗委公告栏公告。只能查分,不能查卷。
八、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拟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和加分)相同的情况,则相应人员同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确定的拟面试人选即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采用面对面的方式,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考条件及要求对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报名信息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0月27日。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民宗委办公室。资格复审通过的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并在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民宗委网页和曲靖市民宗委公告栏公告。
1.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户口证明、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准考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含是否在职在编及任职情况)、工龄证明,加分证明材料,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出具原件。
2.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
⑴因报考人员申请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进行公示。
⑵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的,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到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放弃资格复审手续,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 。
⑶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因无法联系而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面试试题由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命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1.面试时间:2011年11月4日。
2.面试地点:市民宗委会议室(文昌街78号市政府大院西楼二楼)。
3.有关事项:⑴面试的相关内容,请登录曲靖人事人才网、曲靖党建网、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民宗委网页和曲靖市民宗委公告栏查看。⑵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一周前,向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 。由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⑶面试工作将现场录像,相关影像资料面试结束后存档。
九、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含加分)最高分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体检人员名单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民宗委网页和曲靖市民宗委公告栏公示。
(二)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统一进行。
(三)体检标准参照《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号)和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教育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10〕25号)等文件执行。
(四)体检费由医院向考生据实收取。
(五)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空缺的招考岗位,报市人社局批准后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相关媒介向社会进行公示。
十、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曲靖市民宗委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因考核不符合要求导致空缺的招考岗位,报市人社局批准后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相关媒介向社会进行公示。
十一、公示和办理手续
(一)根据考察结果,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聘)用对象,经曲靖市民宗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名单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民宗委网页和曲靖市民宗委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举报或有举报查无事实后,由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若公示影响聘用的,曲靖市民宗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补录的可以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在办理录(聘)用手续期间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或已办理录(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5天)的,经调查核实,曲靖市民宗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补录的可以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十二、信息发布
曲靖市民宗委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民宗委网页和曲靖市民宗委公告栏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布。
十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决定成立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保明富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姬兴波市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马家兴市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海桂洪市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吴武市民宗委机关党支部书记、副调研员
李奎市佛教协会会长
马明勤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梁新生市基督教“两会”会长
丁江伦市民宗委办公室主任
桂小梅市民宗委宗教一科科长
唐蜀华市民宗委宗教二科科长
王知平市民宗委监督检查科副科长、纪检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海桂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玉江、郎园春、卢娅萍、陶丽芬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十四、纪律和监督
在公开考试招聘录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考试纪律,客观公正。
(一)从事考试招聘、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原人事部令第6号处理。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严肃纪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纪律要求,接受纪检、保密部门监督。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考试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
(四)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将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若替考者是在校学生的,建议学校开除学籍;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及举报电话:
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电话:0874—3128232,13577478766。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74—8967946。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电话:0874-3124584。
十五、本方案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民宗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4—31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