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第一中学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实施方案
来源: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阅读:1557 次 日期:2011-09-17 18: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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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和《曲靖市第一中学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出发,做好本次招考面试工作。

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科,负责具体工作。

三、面试组织

1、组建面试考评专家委员会。评委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1人,由校长担任;专家评委6人,其人员组成从市教育局面试专家库中随机按代码抽取。

2、主考职责:(1)召集评委,明确各自职责范围;(2)组织制定面试试题并统一评分标准;(3)掌握面试时间,向应试者提问;(4)对应试者面试内容及回答问题情况进行打分并宣布面试结果。

3、评委职责:命制面试试题,对应试者提出1-2个问题,对应试者面试内容及回答问题情况进行打分。

4、配备计分员、复核员、联络员、监督员各1人。

计分员主要职责:(1)发放、回收、校核评分单;(2)计算并汇总评分成绩。

复核员主要职责:(1)复核评分成绩;(2)向主考报告评分结果;(3)负责面试成绩登记汇总及上报。

联络员主要职责:(1)维护考场秩序;(2)联络应试者;(3)完成主考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员由纪检部门相关人员担任,主要职责是:对面试及评分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当场进行纠正。

5、面试采取现场全程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四、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9月26日上午9:00—11:00,地点在曲靖市第一中学。复审结束后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人事人才网、曲靖党建网及我校和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教育部门网站公布。对资格审查不合格及主动放弃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要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学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面试内容、方法、时间和地点

面试内容: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高一教材中的知识点,由专家命题,面试对象抽取确定具体面试内容。

面试方法:面试对象以上课的方式在10分钟内完成指定教学内容,回答专家提问。

面试时间:2011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

面试地点:曲靖市第一中学。

六、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面试当天上午8:30之前到本校候考室集中报到,抽签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由工作人员面应试者宣布面试须知,收缴保管通讯工具及有关资料,并由面试者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及个人面试时间。

2、面试考评专家在面试当天现场命制面试课题。

3、个人面试前10分钟,抽取面试题目。

4、面试开始后,应试者不得向评委介绍本人姓名等有关信息,评委按抽签顺序对应试者逐个进行测评。

5、各评委对应试者的面试情况单独进行打分,并在评分单上写明应试者代码、分数、日期和评委代码后,由计分员收集汇总统计。

6、评分单一经交给计分员后,评委不得再更改分数,如计分员发现评分单上各项小分相加之和与总分不符时,应立即向主考报告,再由打分的评委更改总分(不得更改小分),并在更改处签名(代码)。

7、每个应试者的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末尾数四舍五入,由计分员计算,复核员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告主考,由主考在下一位应试者面试之前,告之本人。

8、面试结束后,复核员将面试成绩汇总表填写好交主考和面试专家签字,再交学校。

七、考核

(一)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曲靖市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规定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计算办法:有加分的考生,录用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的考生,录用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2.5〕×50%+[面试成绩]×50%。

(二)考核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若出现分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考核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其重新面试。

(三)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际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当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由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指定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临时通知。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等组织工作的人员,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须申请回避。曲靖一中招聘工作接受主管机关及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874—3333149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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