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面向港澳台招收文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2014-04-30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一、復试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品质。

二、復试小组

成立专业復试小组。復试小组的工作职责:确定復试的具体内容,评定復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復试线指导线:

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

四、復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 復试地点 復试时间 復试名单
中国古代文学 文学院 5月8号上午8:30 李芝娴、陈鹉、曾洁、张燕珠、
三楼会议室 谢承国、许佳、关锡耀、邱铭熙、
梁晓彤、区耀辉、冼锦池

五、復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復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也作为录取时的重要依据。

1. 復试形式:专业面试+专业笔试(笔试时间为60分钟)

2. 成绩计算:復试成绩按100分计(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

总成绩 = (初试成绩÷3)×70% + 復试成绩×30%

六、復试报到

1.復试报到时间: 5月7日

2.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2号楼)三楼307办公室。

3.考生参加復试须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影本,经报考学院復查后,影本交报考学院留存备查:①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 硕士学位证书;③硕士阶段成绩单。

学院将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讯的考生,取消其復试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復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復试资格。

4.復试费:人民币100元。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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