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华东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告
2025-08-28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华东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2025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告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华东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承担华东地区(含台湾,下同)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华东地区地质调查协调工作,开展科技创新示范引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应届毕业生8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底之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详见《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华东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9月5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www.sydwgkzp.cn/cgs,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报考时须提交本科与研究生阶段所学课程证明材料(如学院盖章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国(境)外留学生若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不完全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相关材料。

3.报名须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同时查询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4.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资料提交、资料补充,逾期未对审核意见进行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经单位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分为自我陈述和考官提问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基础知识能力、专业水平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方式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和考察

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考察对象资格。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的入职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入职后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 系 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25-84897891

电子邮箱:njzxrsc@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nanjing.cgs.gov.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534号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华东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来源: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508/t20250827_556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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