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威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宣人社〔2011〕33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面试工作,制定如下面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面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的确定
1、报考 “宣威市饲草饲料工作站饲料推广岗位、宣威市畜禽改良工作站大牲畜改良岗位”的毕业生,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
2、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员数比例为1:1的,则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
3、由于面试对象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三、面试内容
1、面试内容为拟招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采用口述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考题给定标准答案,按标准评分。
四、成立面试领导小组
1、成立面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个面试工作。面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面试的各项业务工作。
2、确定面试考官小组。
在面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下,根据拟招岗位专业类别从市畜牧兽医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按1:3比例现场随机抽签确定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指定一名主考官。面试考官小组负责命题和面试工作。
五、面试对象的管理
参加面试的面试对象在指定地点统一集中,统一收交通讯工具,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并由领导小组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指定专人宣布待考纪律和进入面试考场的有关规定。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六、面试、评(统)分方法和成绩公布
1、面试对象按岗位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能透露姓名、毕业学校、父母姓名等相关信息,违者在面试成绩中扣减10分。严重违纪者,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主持并负责宣读试题,面试考官实行实名制评分。
3、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得的平均分为面试最后得分。
4、面试成绩由计分统分人员计算、汇总、复核后,交主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布。成绩宣布后,由面试对象签字确认。
七、选拔录用办法及程序
1、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向社会公示。
2、综合成绩最高分者为进入体检人员。
3、面试对象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参加笔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布线+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4、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余下的招聘岗位,可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
5、审核并按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面试监督
整个面试工作在面试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下进行,面试现场设专职纪检监察人员2名,全程录像。
九、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招聘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