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08〕16号)政策措施:“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我省县级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给予总分加5分,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规定。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经西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本次报考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予以笔试加10分。
特此公告。
西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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