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公务员招录实地考察结束后,还需履行哪些考察程序?
来源: 阅读:1617 次 日期:2013-05-31 17:56:49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3年浙江省公务员招录实地考察结束后,还需履行哪些考察程序?”,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实地考察结束后,还需履行哪些考察程序?

回答:你好,考察和政审工作结束后,考察和政审组应当提出考察和政审结论建议,拟写《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报告》,由考察和政审组人员签名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调查人、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5年浙江省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2025年浙江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新媒体/短视频平台 | 手机站点

版权所有: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