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在职人员(第二批)招聘公告
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阅读:86 次 日期:2025-06-17 0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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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

2025年度在职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文地质与水资源调查监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防治、自然资源综合调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支撑,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后人员为当年出站(2025年)且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序号 招聘 岗位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招聘 对象 岗位 等级
1 水质检测岗

从事地下水中新污染物等有机指标检测分析、地下水质监测质量控制、地下水资源质量分析评价等相关工作。

1 博士 研究生 环境工程(083002)

博士后出站人员。

在职 人员 专业技术十级
2 地质灾害调查 评价岗

从事重大地质灾害调查,开展多工况、复合地层地质灾害失稳力学机理研究。

1 博士 研究生 土木工程(0814)

博士后出站人员。熟练使用绘图及常用数值分析软件。

在职 人员 专业技术十级

1.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专业设置主要依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

3.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

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6月27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 https://www.sydwgkzp.cn/cgs 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聘岗位并报名。

3.报名须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招聘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报告,招聘单位将从严审核。

4.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资料提交、资料补充,逾期未对审核反馈意见进行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经单位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四)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83473308

电子邮箱:yangwenchangwechat@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cigem.cg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100081) 附件下载:

诚信承诺书.docx

来源: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506/t20250616_543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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