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级三个宗教团体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人社局核准的《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下属市级三个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为做好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级三个宗教团体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在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现场监督下开展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确定9名政治素质强、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公道正派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工作并确定一名主考官主持面试。
二、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面试对象
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相应人员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的人员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11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市民宗委办公室接受审核。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的,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到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放弃资格复审手续,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 。
如有复审不合格及自愿放弃面试人员,造成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则按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结束后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人事人才网、曲靖党建网及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民宗委网页上公示。
四、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内容为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宗教工作知识素养、逻辑思维、应变反应、适应岗位能力素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通过考官对考生的提问,测试考生从事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考官主持面试,考生回答问题,考官综合打分。
五、面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一)面试时间:2011年11月4日上午9:00至面试结束。
(二)考场设置:面试考场设在曲靖市民宗委会议室并现场录像,同时设考生候考室、候分室。考场内分别设置考官席(含主考、副主考)、考生席、监督席和工作人员席(计分、计时)。
六、面试办法、评(统)分方法和成绩公布
(一)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主持并负责宣读试题,面试考官实行实名制评分。面试总分100分,考生答题后每位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
(二)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按9位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为面试考生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成绩由计分统分人员计算、汇总、复核后,交面试考官小组负责人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
(四)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下属市级三个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中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计算出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
七、有关要求
(一)2011年11月4日上午8:00,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原件到曲靖市民宗委报到候考,考务工作人员按照面试考生名册,对考生验证,宣读《考生面试注意事项》,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逐个登记。2011年11月4日上午9:00开考时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并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面试不足人员按照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期间,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考生报到时将通讯工具交由指定工作人员暂时保管。
(二)放弃面试考生必须要有书面材料。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一周前,向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 。
(三)加强候考室管理,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询问面试题和离开候考室,去卫生间必须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如发现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在面试过程中,考生按抽签顺序号考试,考生不得透露个人和父母名称以及其他可以辨别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工作纪律
(一)开考前30分钟集中培训考官及工作人员,临时宣布考官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并作纪律要求。所有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守纪律,不得打听或泄露面试题。
(二)考官和工作人员与面试考生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制。
(三)整个考场、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面试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四)邀请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一旦发现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有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同时,考场实行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面试结束后存档。
(五)面试结束时,当场要将《面试题本》清点回收,装袋密封,妥善保存。
九、其它事项
(一)本面试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严格执行。
(二)本方案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监督及举报电话:
曲靖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74—3128232,13577478766。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74—8967946。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电话:0874-3124584。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