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资格复审及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第5号
根据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会政发〔2011〕29号)、《会泽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一)会泽县林业局
1、野马林场森林资源保护、森林保护、森林资源调查、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森林病虫害防治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周小祥、方舒。
2、野马林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操作与应用、计算机多媒体、计算机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管理与运用、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网络系统管理、网络管理与维护、网络技术与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科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李培秀、周美聪。
(二)会泽县水务局
1、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所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水利、工程造价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尹显东、刘保春。
(三)会泽县卫生局
1、直属事业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根据《会泽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公告》:“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特殊行业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经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开考的,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总分100分(含加分),在最低控制分数以上,按招考名额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步程序人选”的规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为:宋雷、肖良虎、王发丽、杨顺莲。
2、直属事业单位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根据《会泽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公告》:“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特殊行业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经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开考的,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总分100分(含加分),在最低控制分数以上,按招考名额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步程序人选”的规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为:张磊、潘亚飞。
3、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曹仙会、崔正昌、曾建翠、宋群英、周航、黄建彪、田朝荣、叶顺荣、朱兴朝、胡象奎、李启芬、晏祥宽。
4、乡镇卫生院护理学、护理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崔露、张飞、朱知梅、陈春燕、付梅、杨德莲。
5、县人民医院护理学、护理、高级护理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耿亚萍、唐艳。
6、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王小琴、杨娅琴、龚建梅、金之彪。
7、待补镇中心卫生院医学检验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姜德军、秦朝永。
8、新街回族乡卫生院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龙红梅、黄东群。
二、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报考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及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直属事业单位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共计24人,于2011年9月25日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县卫生局其余岗位的16人,于2011年9月26日参加资格复审。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教育科。
(二)有关事项
2011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 。由于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所需材料
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2、其余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除学籍档案以外的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经毕业学校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准考证》、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报考人员书面的未就业保证书、生源地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材料,以及由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会泽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