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和《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曲靖市机关幼儿园实际需用人才,我园将招聘保健医生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人。按照招考程序,在考生笔试成绩公布后,我园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经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曲靖市机关幼儿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周玲(园长)
副组长:
高文禄(党支部书记)
邓剑平(副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德忠任办公室主任,刘勇、姜琼蓉为工作人员。
2、面试由7名考官组织并完成。考官人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临时决定抽调或聘请专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担任。
(二)面试内容
面试考题由市机关幼儿园根据招聘保健医生岗位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委托相关专业人士命题,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政治理论水平,责任心、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语言表达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计划招聘人数1:2确定。市机关幼儿园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特殊岗位需进行等额面试的须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方能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须大于60分及以上方能录用。
(四)面试时间、程序
1、面试时间:2011年11月3日,上午9点。
2、面试地点:曲靖市机关幼儿园。
3、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考生持考生所需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15分钟进入面试地点,由面试主考官宣布面试纪律、规则。面试时间开始15分钟仍未到达者视为自行放弃,不再重新组织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由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考官对考生进行面试。
(4)向社会公示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面试方法
1、面试考生成绩按百分值计算,满分100分。面试包括提问、专业测试二个部分,其中考官按面试内容对考生提问占30分,专业测试占70分。
2、现场提问由7名考官组成进行,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打分。打分结束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统计计算出来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提问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考官提问分数,现场统计公布。
4、专业测试在现场提问结束后进行,面试成绩在测试后当场公布。
5、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六)面试要求
1、市机关幼儿园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做好面试考题的相关保密工作。
2、面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面试工作纪律和回避制度。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自觉遵守面试相关纪律。
4、严格监督,确保面试过程公正、公开、公平。面试邀请相关领导和纪检监察的同志对面试过程进行监督,不参与评分。
(七)综合成绩计分办法
按《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精神,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严格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执行。
计算办法: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分+《专业素质》考分+笔试加分)÷2.5]X50%+[面试成绩]X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分+《专业素质》考分)÷2.5]X50%+[面试成绩]X50%。
(八)成绩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体检:经面试确定的拟录(聘)用人员,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取消录(聘)用资格。
2、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机关幼儿园进行公示并通知本人。
3、公示:将拟录(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此项工作在2011年11月20日前完成。
4、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根据
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录(聘)用手续。
5、联系电话:0874-3122564;0847-3101280
曲靖市教育局监审科:0874-3333149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