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源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成绩高的优先;若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成绩也相同,则符合本方案第七条第一款第2、3、4项加分条件的人选优先;若上述条件均相同,则相应人员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9月2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资格复审地点:富源县教育局一楼。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对象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2.所需材料。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⑵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报考人员书面的未就业保证证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书》、生源地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由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3.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因无法联系而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4.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的,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向富源县教育局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申请》。
5.不按时到指点地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取消资格复审资格。
6.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复审对象,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复审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富源县任何公开招聘考试。
举报电话:0874-4622877 联系人:李正江、杨蕊
联系电话:0874-4612502 联系人:尹定权
富源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