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师政发〔2011〕24号)和《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师宗县201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师政发〔2011〕26号)文件要求,师宗县201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为确保师宗县201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试对象
2011年确定通过笔试、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1年9月29日
(二)面试地点:师宗县教师进修学校。
四、领导机构
办公室:由师宗县人社局、教育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考评工作的各种准备、服务及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监察组: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对考评工作全程监督。
考评组:面试考评小组,由7人组成,考评小组7位成员由监察组于2011年9月29日上午8:00开会时从县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抽出的10位人员中临时抽签确定,同时确定主考官和命题教师,考评组对考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评定。
五、面试形式、内容及面试题目的命制
(一)面试形式: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由面试者抽签决定说课顺序,然后考生按顺序到面试室现场抽面试题目进行面试,每一考生面试时间为l5分钟。
(二)面试内容:由命题人员结合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紧扣相关内容,命制5道面试题目。
(三)面试题目的命制:2011年9月29日上午8:00,由考评组成员在40至60分钟内出5个面试题目,交由主考官现场作好抽签准备。
(四)面试过程全过程摄像,保存到录(聘)用工作结束。
六、面试程序
(一)面试考场设置:面试考场设候考室、面试室。面试室设考官席、计分席、监督席。
(二)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主动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完毕后考生再把自己的通讯工具带走。
(三)候考室负责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签字。
(四)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将毕业证、就业登记证、身份证或户口薄交监督人员审验。证件审验完毕面试开始,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面试完毕要向考评组报告“面试完毕”。
(五) 考生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各考评组成员对该学科各考生面试结果首先进行综合平衡评定,再按照《面试评分表》内容要求评分,记分人员对专家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确认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后退出面试场地。
七、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
(一)面试考官应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开展测评工作,遵守面试纪律。面试过程中,若考生未听清或要求重新念题,主考官应重新读一遍题目,但不讲解题意或暗示。
(二)计分员负责收发面试评分表,认真细致计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将面试成绩单报送监督组、主考官签字确认。
(三)监督组负责对测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审验考生的毕业证等证件。
(四)候考室人员负责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及看管考生的通讯工具。
(五)场外工作人员负责带考生进入面试室及维持场外秩序。
八、面试纪律
(一)实行封闭管理,由监察组全程监督、监察组成员相互监督、监察组长对面试工作整体监督。
(二)面试考生必须在2011年9月29日上午9:00前到达候考室,违者后果自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进卫生间者,需有监察人员陪同。
(三) 考生面试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顺序号,不得报告自己的姓名及其他情况。违反者,面试成绩扣5分。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面试成绩为0分。
(四)面试工作人员到达指定地点时一律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确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征得监督人员同意,方可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五)面试考官与考生有血缘或亲属关系的,面试考官应提出回避;考生与面试考官有厉害冲突的,考生可以提出回避要求,经调查属实的,面试考官应当回避。
(六)面试室内禁止抽烟,面试室的工作人员在考生面试过程中,不能交头接耳,交流意见;不能显示漫不经心的样子,更不能出现当面评价、情绪夸张、过分鼓励、过分严肃等给考生造成误解或不必要的心理负担的行为。
(七)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组织纪律。对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由纪检监察机关从重从严处理。
本方案由师宗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师宗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