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曲靖事业单位备注栏栏里“未就业”是否意味着只招“应往届持毕业登记证的考生”,如果是这样,是不是可以说明宣威、曲靖和其他县的事业单位招聘备注栏里的“未就业”有悖于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考试相关办法规定: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我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不服务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放宽到大专学历;对那些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在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在企业基层,已经和签订了就业合同,无法提供“就业登记证”等证明,事业单位不是改革了吗,为什么还是这样呢要设置门槛呢?在企业基层的已经就业的人员,是否只要单位出具报考证明,就可报“未就业”所属栏对应的的岗位?请老师帮忙回答,谢谢!
回复:根据此次曲靖招聘公告,“未就业”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以及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辞职或解聘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人事)档案。“未就业”与“未就过业”是不一样的,请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