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工信委2011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公告
来源:云南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阅读:1828 次 日期:2011-09-06 1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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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文件精神,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聘)原则

公开招录(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聘)对象

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规定,取得国家认可学历的各类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录(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招录(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招录(聘)人员年龄及学历要求按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报考本科及其以下学历岗位,须参加笔试。

四、招录(聘)岗位的专业类别设置

(一)招考岗位计划14人。

(二)专业设置: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qjetc.gov.cn)发布。

(三)招考岗位允许相近相同专业报考。

五、招录(聘)工作时间安排

公开招录(聘)工作日程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文件和《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招聘人员公告》日程安排执行。

六、招录(聘)办法

(一)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二)笔试考试工作委托市人社局全权代理,笔试相关事宜按《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的规定执行。

(三)公布笔试和加分成绩:笔试成绩由市人社局统一公示,笔试成绩加分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文件规定执行。加分后笔试成绩由市工信委进行公示。

(四)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和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面试或拟录(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含加分)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市工信委按规定自行公示。资格复审经市工信委初审后由市人社局复审。

(五)面试: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严格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及所需材料按《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和《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招聘人员公告》规定执行。进入面试人员只有1人的岗位必须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录(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考试结束后由市工信委另行通知。

(六)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我委组织实施。

(七)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七、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八、考核或考察

考核或考察由市工信委按《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规定组织实施。

九、体检

拟录(聘)用人员由市工信委组织到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0)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余下的岗位,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工信委进行公示。

十、公示

将拟录(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十一、录(聘)用手续办理

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规定,在2011年11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它方式就业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市工信委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所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工信委进行公示。

十二、纪律与监督

按《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规定执行。

十三、公开招录(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工信委效能监察科:3324125,市人社局:0874-8967943。

本公告由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解释。

十四、其它

(一)凡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进行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时,报考人员不按时(超过30分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体检等资格。

(二)其他各项未尽事宜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之规定执行。

附件:计划表:[点击浏览该文件: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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