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富源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 阅读:2716 次 日期:2011-09-02 17:38:15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曲靖市富源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富政发〔2011〕39号)和《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曲人社复〔2011〕49号文件批准,现就做好我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考试招聘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指导、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范围:全县非教育系统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对象:取得国家认可学历、未就过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按曲政发〔2011〕57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当年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我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属富源县生源或具有富源县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招考单位规定的招考条件报名参加我县公开考试选拔招聘;县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未就过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我县公开考试选拔招聘(在曲靖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放宽到大专学历)。

8、对要求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招聘岗位,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在公开考试招聘过程中,可免笔试进行招聘;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按要求参加笔试。富源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允许相同相近专业报考。

9、201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

四、招聘岗位专业类别设置

(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为了既选拔到专业人才,又体现公平公正,专业按医学卫生类、农业类、林业类、水利水电类、畜牧类、建筑类、环保类、工业类、交通运输类、经济类、文史哲学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管理类十三个类别归并设置,实行“并类考试”。

(二)考试分甲、乙两种试卷命题,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甲类试卷、中专学历的考乙类试卷。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富源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http//www.ynqjrs.cn/wsbm)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5日0:00--9月20日24:00

交费时间:2011年9月15日0:00—9月23日24:00

(二)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

(三)工作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

富源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ynqjrs.cn/wsbm

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登录后立即修改登录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进行登录。

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来对考生进行标识,因而登录系统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并牢记登录密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4项操作。

填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如实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录入或选择。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务必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如不写明全称或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在资格复审时被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面试和录(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确定报考岗位时,要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职位代码,并注意仔细查看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照片一定要按要求进行上传,如果照片不合格,既使机审通过,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通知要求重新上传合格照片的,将其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和上传后,必须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的报名信息才是有效信息,未提交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都是无效信息。

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无论机审还是人工审核,一旦审核通过,考生都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如果机审未通过,提交人工审核期间,也不让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修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因而,报考人员要对自己高度负责,在提交报名信息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将完全由考生自行承担。

照片要求: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大小约为160像素(高)×130像素(宽),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

在报名期间,每天除系统维护时间外,其余时间均可报名。每天21:00准点关断报名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22:00重新开放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操作时,若出现错误,关闭所有浏览器窗口,重新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只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不进行相关证件、证书的审核。考生录入完成相应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链接将报名信息进行提交审核。报名资格的审核主要是依据岗位的年龄要求、性别要求、生源地条件、学历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未就业条件、招聘专业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等8个方面的条件要求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对比,确定其各项条件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的操作,今年与往年有较大不同,请广大考生要特别加以注意。往年提交审核后机审未通过的,系统自动提交人工审核,今年提交审核后机审未通过的,需要考生自己提交人工审核。机审时,对前4项条件,即年龄要求、性别要求、生源地条件、学历要求,只要有一项不通过,就不可再提交人工审核,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然后再次提交审核;对前4项条件都通过,而后4项条件,即学历性质要求、未就业条件、招聘专业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只要有一项不通过的,系统将提示考生可提交人工审核,或改报其他岗位及修改报名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报考人员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9月15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9月17日查询审核结果。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则将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9月19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9月21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由于当日报名己结束,因而就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此,请考生要特别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

4、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进行交费。交费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报考人员可通过开通工商银行网上支付功能的账号进行交费。

为确保信息安全,网上报名系统和交费系统在后台上独立运行,网上报名系统是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运行的系统,网上交费直接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缴费功能进行。当日的缴费信息于第二天10:00前导入报名信息系统,并与报名系统中的相应信息进行匹配。匹配是将缴费时录入的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与报名系统中的相应信息进行匹配,信息一致的,显示为己交费,否则显示为未交费。己交费而没有查询到交费确认信息的,则有可能在交费时信息录入错误,或未交入指定账户,或交费不成功。显示为未交费状态的,在交费时间内的可重新交费,己过交费时间的则报名失败。因而,报考人员在交费时,一定要准确录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由于交费信息录入错误或没有交入指定账户而造成交费不成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报考人员在交费前,一定要准确记录报名系统中自己的报名序号;交费时,登录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进入缴费站,选择“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网上报名缴费账户”项目,确定缴费金额(100元),准确录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并完成相应缴费操作。交费后,考生务必在交费后第二天10:0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交费是否成功。

报名结束两周内,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报名网站公布。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交费时信息录入错误、未提交审核或审核未通过而己交费的,所交费用将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在以往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2011年考试的人员如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记录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费。

以下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免除报名费用(仅限未就过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出具的证明。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证》及出具的证明。

(4)残疾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及出具的证明。

(5)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免除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持有被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在9月16日至9月22日期间到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免除报名费用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免除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的交费状态显示为“未交费”状态,审核通过的在9月25日后显示为“已交费”状态。

5、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报考人员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时间为:10月5日至考试结束日。确实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请求帮助打印。

6、学历性质认定

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六、笔试相关事宜

(一)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

(二)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综合素质》、《专业素质》,总分为250分,《综合素质》100分,《专业素质》150分。《综合素质》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1版)》;《专业素质》考所报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三)笔试时间:2011年10月9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素质》,下午2:30—5:00考《专业素质》。

(四)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10月19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查阅;也可到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查询笔试成绩。

(六)开考比例: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考岗位的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特殊行业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或开考比例。

七、笔试加分政策

高校毕业生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文件规定的政策予以加分: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1、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省运会、省城运会比赛取得第1名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单项第2 名或集体项目第2名至第3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第7 名至第8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其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2)除上述第一条规定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为曲靖市农村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3)生源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6、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7、从2003 年开始在云南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8、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省、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2、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6、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办理时限

1、报考我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10月11日前到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加分证明材料,逾期责任自负。

2、加分材料经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办理加分手续。

3、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通过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八、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专业科目成绩高的优先;若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则符合本方案第七条第一款第2、3、4项加分条件的人选优先;若上述条件均相同,则相应人员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考生可通过查询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确定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资格复审前一至二周内电话通知,同时在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年11月8日至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设在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县职校五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地点另作通知,并于2011年11月10日在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告。

2、资格复审是对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届时若有与资格复审要求不相符的报考人员,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若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 。

3、资格复审时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接受审核。

4、2011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其资格复审、面试或拟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5、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2)其他学历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报考人员书面未就业保证书等材料(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生源地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由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6、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 。由于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面试实施

1、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面试方案》规定的招聘办法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人员有两人及其以上的,必须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只有1人的岗位必须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方能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聘用。

3、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 。由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4、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有加分情况的考生按以下方式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 ×50%+[面试成绩] ×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按以下方式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 ×50%+[面试成绩] ×50%。

九、考核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承办体检的单位必须是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通过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向社会公示。

2、体检不合格者可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到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若还不合格则取消录(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余下的招考岗位,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3、报考人员免除体检费用的办理程序与免除报名费用的程序相同。

十、公示和录用

1、通过体检合格程序后的考生确定为拟录(聘)人员,并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后,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填写录(聘)用相关表册,并报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源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建议相关录用主管部门取消录用资格。由于报考人员放弃录(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向社会公示。

4、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录(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及《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5、报考我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1月30日前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

十一、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可通过《曲靖日报》、《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fyrsj.gov.cn)等媒体查阅相关招考信息。

十二、纪律和监督

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整个报名及考试过程中都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考试纪律,做到客观公正。

(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得突破编制、计划进行招聘。对违反规定,不按编制限额、当年下达的进人计划和经批准的《实施方案》、《面试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进行招聘的,不予认可,对涉及的录(聘)用人员不予办理录(聘)用、核发工资等手续。

(二)对符合就业政策、招考原则、程序和条件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否则,三年内不再下达进人计划。

(三)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四)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 。

(五)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富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并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4-4622760

附:《富源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共41人)

中共富源县委组织部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 曲靖市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曲靖市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