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曲靖市统计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精神,结合曲靖市统计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曲靖市统计监测研究中心是曲靖市统计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重点监测指标,制定监测实施方案,收集整理监测数据及有关资料,建立统计监测数据库;监测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预测发展态势,研究经济领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统计监测研究分析,发布统计监测研究成果。
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 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荣汇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马俊岭 党组成员、副局长
岳光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司徒若周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司徒若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张庆华。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普通招生计划未就过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取得国家认可学历、普通招生计划未就过业的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5、身体健康。
6、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8、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报考本科学历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9、允许相同相近专业报考。
五、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一:文秘
人数:1人
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中文
资格条件:普通招生计划未就过业毕业生,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招聘岗位二:统计监测研究
人数:1人
专业:法学、法律、法律事务、法学理论
资格条件:普通招生计划未就过业毕业生,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我局2011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委托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权办理,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按照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通知执行。
七、笔试及相关要求
(一)笔试开考比例
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若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采取闭卷限时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时间、地点按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通知执行。曲靖市统计监测研究中心文秘岗位,实行文学类“并类”考试,命题试卷为甲类试卷;曲靖市统计监测研究中心统计监测研究岗位,实行文学类“并类”考试,命题试卷为甲类试卷。
(三)笔试加分政策
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执行。笔试加分按照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要求及程序办理。
(四)准考证领取
考生按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通知办理。
(五)笔试成绩公布
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权办理。
九、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由市统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按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
面试考官由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取本局有关人员或外聘考官组成,面试考官为7人。面试考官自组成至面试开始进行全程封闭,设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各1人,监督员由市纪委第二纪工委相关人员担任。
(四)面试方式及分值
1.面试方式参照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当场公布得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
由市统计局另行通知。
(六)面试工作的其他事项
1.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进入面试候考室验证,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工作人员宣读面试纪律、规则。
2.面试正式开始后30分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弃权。
3.按照有关规定,面试时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4.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市统计局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由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统计局进行公示。
十、考核和体检工作
(一)考核
1.按照《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规定,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2.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3.考核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
4.考核:由市统计局组织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际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于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统计局进行公示。
(二)体检
1.拟聘用人员由市统计局组织到县级及其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临时通知。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统计局进行公示。
十一、公示和聘用工作
(一)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统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曲靖市统计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放弃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市统计局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由于报考人员放弃拟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统计局进行公示。
(四)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及《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十二、公开招聘方案及计划公告
本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市统计局在曲靖党建网和曲靖市人事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告。
十三、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本局从事考试招聘、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须申请回避。
曲靖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及市纪委第二纪工委全程监督。
市纪委第二纪工委监督电话:0874-3128213
举报邮箱:dejg@sina.com
曲靖市统计局举报电话:0874-312250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74-8967943 传真:0874-8967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