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本人申请,6月29日至7月1日共有三名考生提交了查分申请,经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于2011年7月4日组织人员对三位考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查,现予以公告: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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